供销合作社各职业院校,供销合作社有关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各职业教育集团:
国务院决定自2015年起,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简称活动周)。活动周的设立,是国家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又一重大举措。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5〕6号),现结合供销合作社系统自身特点,制订供销合作社系统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周时间和主题
1.时间:2015年5月10日-16日
2.主题:支撑中国制造,成就出彩人生;服务供销行业和“三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活动内容
注意做到全面开放,展现成就;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
(一) 开放校园
系统各职业院校开放校园,通过展板、视频、实物、现场活动等形式,面向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观摩教育教学成果。组织师生开展技能竞赛或演示,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
1.展示供销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成果以及校企深度合作、支撑中国制造的成果。
2.展示职业院校招生专业、人才培养优势、特点及学生技能比赛成果、双证书;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行业地域分布、优秀毕业生事迹、毕业生起薪点、第三方对职业院校毕业生评价等。
3.展示中高职衔接、开办应用技术型本科的办学形式和办学成果,介绍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理念和途径。
4.展示职业院校的国家级、省部级示范专业、精品课程等方面的教学成果。展示学校实验实训条件、图书馆、体育场馆、文化设施、学生宿舍、食堂等办学条件。
5.展示师资队伍建设成果,介绍教学名师、特聘教授、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等。展示教师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教材,取得的课题项目研究成果等。
6.展示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校训、校风、学风等;展示供销合作社职业院校服务供销合作社行业、服务“三农”的成果。
7.展示学生和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的奖项。
8.展示师生良好的职业素质、职业技能以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师生开展教学观摩、技能竞赛活动或演示,与参与活动周的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进行互动职业体验活动。
9.制作学校形象宣传片,在校园活动周现场播放。编印学校简介,在活动周现场发放。负责接待关于职业教育系列咨询。
10.营造校园整体职业教育宣传氛围,校门、校园主干道张挂职业教育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显示欢迎标语,邀请各媒体开展活动周宣传报道工作。在报纸等媒体、手机短信平台投放广告,在校园网上设立活动周专栏,广泛宣传活动周活动及其意义。
(二)开放企业
行业内参与校企合作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活动周相关活动。介绍供销合作社行业和企业发展前景、产品研发、服务社会、服务“三农”等情况,激发全社会对于劳动和技术技能的兴趣爱好,增强创新活力。
1.展示企事业单位产品研发、产品生产过程和成果。
2.展示校企合作设施,如培训中心、实训中心等。
3.展示校企合作工作在培养技能技术型人才方面取得的成果。
4.展示职业院校毕业生在供销合作社企事业单位就业、创业情况及其成果。
(三)为民服务
各职业院校在所在市的主要广场、主要街道和大型社区,进行招生就业咨询;发挥专业特长,开展健康饮食咨询、家政服务、形象设计、园艺插花、家用物品使用与保养、民族文化、传统工艺、职业礼仪培养等服务活动,让人民群众体验到职业教育创造幸福生活、成就美好未来。
三、组织工作
活动周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和职业院校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各地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各职业院校、供销合作社有关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各职业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在接到本实施方案后,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活动周策划、宣传和各项组织工作,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
四、新闻宣传
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宣传方针政策,全面宣传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决策部署、改革举措;宣传典型经验,反映发展职业教育的特点、亮点、举措、成效;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助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宣传先进事迹,正面展示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开展劳模、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和优秀人才进校园活动等;宣传活动周,围绕活动周主题,重点展示各地开展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
五、其他事项
1.活动周标识和本届活动周海报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登出,请在活动周中下载使用。
2.向职业院校师生和有关人员宣传举办活动周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师生和有关人员积极参加活动周活动。
3.组织培训志愿者参与引导、咨询等各项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维持活动周校园安全保卫、秩序维持、人员密集区域消防工作,做好校园车辆及来往人员的疏导,确保校园安全和活动周活动有序进行。
4.各地及开展活动周活动的各单位,请将活动周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文字、视频、图片)和活动经验,及时报送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再汇总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秘书处联系人:邹旗辉,办公电话(兼传真):0791-83771997,手机号:1387082195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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