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更要学会表达
不仅无辜的未成年人需要保护,犯错甚至犯罪的未成年人,其合法权益也要受到保护。如今,这已经成为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的问题。因为随着智能手机、无线网络、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服务的出现与普及,社会大众不再仅仅是新闻信息的接收者,而日益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当任何人轻触手机屏幕,就可以对世界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时,面对新闻及资讯传播中脆弱的未成年人,我们知道该怎样说话,并负责任地把话说好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想想前些天,不少网友对在埃及古建筑上刻字“到此一游”的中学生丁锦昊进行人肉搜索,同时对其指名道姓地辱骂,理由是“他丢人都丢到国外了,我还骂不得?”更有黑客攻击了丁锦昊小学母校的网站。
美国学者、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傅高义曾撰文指出,据他观察,中国人在针对社会事务发表意见时,很容易以偏概全、感情用事,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很快就会变成人身攻击、恶意辱骂。那么,这种现象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作为一名基础教育研究者,我发现这与国人从小缺乏如何发言的训练有关。例如,每当我们在实验学校开展教学活动,请学生对其他同学的作品发表意见时,站起来发言的学生十有八九是指出别人的不足,也很少顾及对方的感受,很少从帮助别人解决问题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因此,听取意见的学生往往很难认同受到的批评,最常见的反应是据理力争、极力掩盖自己的不足。在你来我往的言语交汇中,学生们很快被针锋相对的情绪左右,最终不欢而散。
认真查阅英美等国的中小学乃至大学课程体系后,我们发现公众演讲、辩论等训练是其语言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表明,人在成年之后展现出的辩论技巧或发言才能是早年系统训练的结果。当前,网络技术的发展,让我国对这种训练的需求愈发迫切。
具体说来,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公共事件,应该怎样在媒体或自媒体中表达自己的看法?我想,作为网络时代的公民至少应当提醒自己注意以下两点:首先,不能仅凭网络上的只言片语就立刻下结论;其次,对于未成年人犯错甚至犯罪,最好本着建设性批评的心态,从帮助青少年良性发展的角度献计献策,而不应全盘否定。要做到这两点,一方面要求我们具备搜集信息、辨别真伪的能力;另一方面则要求我们深刻理解社会成员之间的角色是相互转化的。试想,如果是我们自己的孩子遇事,我们又希望公众如何反应?
作为成熟的社会人,具有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只是不要去伤害未成年人,而是要充分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与应有权益,将这种意识落实到心灵的最细致入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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