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着装规范(试行)》(下称“《规范》”),对校服类别、设计制作的基本原则、着装要求、搭配要求等作出规定。
根据《规范》,校服从学生穿着的场合上可分为礼服、常服和运动服。升国旗、庆典盛会等庄重的场合,原则上统一穿着礼服或常服;体育课统一穿着运动服。校服设计制作的首要原则是安全舒适,同时也要满足经济实用、美观简洁的要求。
《规范》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以及课外集体活动时,应穿着校服,且着装整洁,不得涂鸦或更改款式。校服的长裤裤脚长在鞋帮上与跗骨(踝骨)之间。裙下摆应贴近膝盖上下,不得高于膝盖10厘米;可以低于膝盖以下,裙形以A型款。遇天气寒冷,学生可在校服常服内自行添加非校服制式的毛衣或加穿厚外套等防寒衣物。
不按要求穿校服将有什么后果?《规范》称,学生着装不符合学校规定,如无特殊原因,老师可以按学校相关规定,通知家长到校替学生更换符合规定的校服或要求学生次日上学时规范着装。
延伸阅读: